
2021
12/03
11:57
根据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明社办〔2021〕30)文件精神,经对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享受条件进行比对复核,认定邱国英、杨丽云、邓有娣、吴运香等4人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期7天:2021年12月3日-9日,欢迎群众监督,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。电话:6823905(县人社局办公室)
2021年宁化县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情况表 | |||
序号 | 姓名 | 人员类别 | 申请金额 |
1 | 邱国英 |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| 100 |
2 | 杨丽云 |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| 100 |
3 | 邓有娣 |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| 100 |
4 | 吴运香 |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| 100 |
合计 | 400 |
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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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任编辑:马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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